公开的判决书显示,2024年7月27日23时许,西塞山交警大队在湖滨大道湖滨二巷路段执勤检查时,拦停一辆号牌为鄂B1****的小型普通客车。黑料不打烊永久进入方法 民警上前查看时,发现车内驾驶位无人,原告祝某坐在副驾驶位,另有一名男子曾某亮坐在车辆后排。 因二人均不承认自己是该车驾驶员,故民警对二人均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。 祝某与曾某亮的检测结果分别为29mg/100ml、93mg/100ml。祝某在《呼气式酒精检测记录》中签名,确认其对检测结果29mg/100ml无异议。 当日,西塞山交警大队对曾某亮采取强制检验血液的行政强制措施,对祝某酒驾违法行为采取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。原告当日在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》中签字确认黑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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